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采购
2020-01-26 00:00:00
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紧急采购
电脑打印机询价公告
根据财办库【2020】23号文件之规定,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院新冠病区改造,拟紧急采购办公电脑及打印机若干。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请各合格商家积极参与:
一、设备名称:
包号
名称
备注
1
台式电脑
品牌机需预装win732位操作系统(4G内存、128g固态硬盘+1T机械硬盘)
2
针式打印机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激光打印复印一体机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输液瓶签打印机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彩色喷墨打印机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黑白激光打印机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备注:以上为抗击新冠肺炎急用物资设备,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务必保证时效。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材料(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1.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发布信息:
(1)交货时间:因情况紧急须按医院要求的时间紧急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3)报名时间2020年 1月26日 —2020年 月 日 ,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科(可来电报名,资格资料可盖鲜章后扫描发至邮箱)。
四、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 琚老师 0710-6239873
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科 周老师 0710-6221379
邮箱:739014332@qq.com
本项目公示在医院网站(http://www.hbzyfh.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