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就医指南 > 医保服务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05-0313100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奋进“实干年”工作部署,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襄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方便广大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局探索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湖北省内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及住院等各类医疗、购药均实行免备案管理。
    二、就医管理参保职工因病可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自主择医、购药。在参保地外省域内长期居住、工作、临时外出及按规定需转往省内上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凭个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三、报销待遇参保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的,享受襄阳市本地就医同等待遇,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与本地就医保持一致。
    四、业务培训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业务窗口开展专题培训,落实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政策,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
    五、其他事项

 (一)各网上、终端等办理渠道已同步调整增加“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的提醒。
    (二)城乡居民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仍执行现行备案和待遇政策。
    (三)享受医疗救助的参保职工到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四)各地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职工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此前办理各类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的,自行终止。
    (五)肿瘤病人住院放化疗减免起付线、规定疾病门诊等本地就医待遇政策,不适用于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

 

 

 

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用?

近期“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成为热词本轮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家庭共济”哪些人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家庭共济”如何使用?相关热点问题保妹儿一一为您解答

1.哪些人可以把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

2.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使用人员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3.授权关系只能由授权人进行操作吗?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须由授权人主动授权,授权人遵循自愿原则,新增使用人。授权人和使用人均可发起解除授权。
    4.使用人可以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吗?

答:使用人可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

5.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会影响本人使用吗?

答: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6.跨省异地就医时,能否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仅限参保统筹区域内使用,跨省异地就医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开通使用。

7.使用人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答:绑定后,使用人刷自己的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时,只有当本人的医保账户无余额时,才能从授权人医保账户里扣除。

 

 

 

襄阳市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

近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襄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襄政办发〔2022〕46号),明确从2022年12月31日起,襄阳市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就是从“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转变。

《通知》规定,参保职工在符合开展门诊共济保障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费用,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为400元。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0%,60%,50%;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80%,70%,60%。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7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100元。

《通知》还规定,稳步实施职工个人账户改革,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计入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统一调整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职工计入账户标准调整为按襄阳市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计入,每月每人95元,减少的个人账户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在个人账户使用方面,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配偶、父母、子女,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文章推荐
预约挂号
预约
挂号
联系我们
联系
我们
就诊指南
就诊
指南
返回顶部
返回
顶部